鹿特丹港位于莱茵河和马斯河入海的三角洲,濒临世界海运较繁忙的多佛尔海峡,是荷兰和欧盟的货物集散中心,有“欧洲门户”之称。目前,该港年吞吐量有**过5亿吨的纪录,当之无愧地占据着世界大港的地位。鹿特丹港口物流的发展经验与模式分析如下:
(1)多样化的集装箱运输形式。鹿特丹港是欧洲的集装箱码头,它的装卸过程完全用电脑控制,集装箱装卸量已**过320万箱。鹿特丹的集装箱运输形式主要有公路集装箱运输、铁路集装箱运输和驳船集装箱运输。
(2)港城一体化的国际城市。鹿特丹作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和工业基地,在港区内实行“比自由港还自由”的政策,是一个典型的港城一体化的国际城市,拥有大约3500家国际贸易公司,拥有一条包括炼油、石油化工、船舶修造、港口机械、食品等部门的临海沿河工业带。
(3)现代化的港口建设。鹿特丹港以新航道为主轴,港池多采用挖入式,雁列于主航道两侧,天津到兰州的物流专线,按功能分设干散货、集装箱、滚装船、液货及等**和多用码头,实行“保税仓库区”制度,构成由港口铁路、公路、内河、管道和城市交通系统及机场连接的集疏运系统。
(4)功能齐全的配送园区。鹿特丹港在离货物码头和联运设施附近大力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其主要功能有拆装箱、仓储、再包装、组装、贴标、分拣、测试、报关、集装箱堆存修理以及向欧洲各收货点配送等,发挥港口物流功能,提供一体化服务。
(5)不断创新的管理机制。鹿特丹港务管理局不断在进行功能调整,由先前的港务管理功能向物流链管理功能转变,继续扩大港口区域,尝试使用近海运输、驳船和铁路等方式来,促进对物流*的教育和培训,建设信息港,发展增值物流。
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现代物流业,引进国外先进物流管理方法、运作模式和技术装备。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我国商贸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中日韩、中国-东盟、两岸四地和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区域物流合作为重点,开展务实的区域物流合作。引导企业在非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增强对非市场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发挥我国大型物流企业的国内外网络优势,天津到宁波的物流专线,拓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服务范围和增值服务空间,努力打造内外贸结合的商贸物流网络,实现国际与国内商贸物流渠道的有效衔接。
(一)加强商贸物流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引导。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商贸物流发展特点,加强对商贸物流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国家现代物流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商贸物流发展的合力。行业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自律,完善从业规范,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二)改善商贸物流发展的市场环境。
加强对商贸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制定适合商贸物流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增强商贸物流业发展活力。打破地区封锁,构建公平、规范、有序的商贸物流市场体系,促进物流资源的自由流动。加强城乡物流服务体系的整体规划,通过地方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天津到银川的物流专线,解决干线运输、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难问题。加强对商贸物流业的宏观调控和运行监测,加强物流业安全评估及竞争力评价,完善物流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加强商贸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大商贸物流发展的政策支持。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运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手段支持商贸物流业发展。认真做好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快速转运中心、商贸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引导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拓宽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企业需求,物流专线,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
(四)加强商贸物流基础工作。
健全商贸物流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行业数据库,监测、分析商贸物流运行状态,提供行业服务、指导行业发展。加强仓储、配送各环节及物联网应用等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规范商贸物流服务行为、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效衔接,重点做好蔬菜、禽肉、水产品、速冻食品低温运输、装卸、仓储、加工配送等冷链物流相关标准的推广应用和衔接工作。加强商贸物流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商贸物流领域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复合型商贸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及时输送市场急需的商贸物流专业人才。